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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多部门防范亚硝酸盐食品安全风险

2024-07-04 13:49:14来源: 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为杜绝因不规范食用亚硝酸盐导致食物中毒,规范亚硝酸盐的销售、储存、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守牢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底线,近日,由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行动。

亚硝酸盐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各镇街农贸市场、医院、车站、住宅小区、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等人员聚集场所调味品店、熟卤店、凉拌菜店、餐饮服务经营者以及食品流动摊贩。检查人员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及原材料贮存条件、人员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详细查看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购买、储存、使用台账,耐心讲解亚硝酸盐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提高食品经营者对亚硝酸盐的识别及其毒性危害的认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切实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据统计,此次行动共派出3156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732家次,劝导流动摊贩48宗,查处无照流动经营熟食摊贩27宗,发现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钠违法主体1家,发现未经许可销售亚销酸盐的调味品店1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下一步,市食药安办将持续发挥总协调作用,强化亚硝酸盐专项巡查和抽检力度,多渠道加大有关亚硝酸盐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识,防范化解亚硝酸盐食品安全风险。

认识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一类含氮无机化合物的总称,呈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无臭,味微咸,易潮解和溶于水。在生活中,亚硝酸盐主要存在于各种腌制食品、熟食制品以及罐头中。同时,亚硝酸盐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肉制品中。国标规定,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规定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此外,明令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人体过量摄入亚硝酸盐的危害

正常饮食情况下,人体中的亚硝酸盐主要是食物和饮水中的硝酸盐在口腔及胃中细菌的作用下转化而来。然而如果短时间内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易引起急性中毒甚至死亡。中毒表现为紫绀,症状有头疼,乏力,呕吐,腹痛,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直至死亡。人体一次性摄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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