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消协发布春耕消费提醒
2023-02-13 10:21:09来源: 中国食品新闻网
农谚云:“立春天渐暖,雨水送肥忙”,即将迎来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二个节气——雨水。雨水节气前后是春耕备耕的好时机,农资产品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避免农民朋友在购买农资产品时上当受骗。漯河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如下消费提醒:
一、警惕“游商小贩”。临近春耕,一些没有合法经营资质、固定经营场所、走村串户的“游商”,常常打着“低价”“高科技产品”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售卖后一走了之,一旦出现问题将导致维权困难。
二、查验经营证照。实体店消费要注意查看经营者店内有无悬挂《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三、慎选网络商家。由于农资质量好坏当时不能显现,农民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采购农资商品,一定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品牌过硬、手续齐全的商家,以免购买到假冒农资而影响收成。
四、查看包装标示。要仔细查看农资商品标签、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是否齐全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或无包装、标识不清或标识不全的农资商品。同时,要认真阅读农资商品使用说明,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等正确使用方法。
五、注意科学使用。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明确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要选择适宜本地种植使用的农资产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六、注意索要凭证。购买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开具发票,发票上要详细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售出时间等内容,并保存好农资包装、标签,保留少量样品,如发生问题时可做为投诉的证据。
七、及时投诉举报。消费者如果发现农资商品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夸大功效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时,请及时致电“12315”,或向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维权。
(赵相超 付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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