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在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总工会门前广场举行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并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颁授荣誉牌匾,今年的消费维权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灵丘县人大副主任吕海明,县政府副县长张秀丽,县政协副主席田方,县总工会相关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忠良宣读了“全县市场主体经营倡议书”。
张秀丽副县长做重要讲话,希望全县生产经营者积极响应倡议,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在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品质、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升级上取得更好成绩。
张秀丽强调,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消费关系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2022年要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要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社会共识,筑牢消费公平社会基础;二、要强化消费教育,加强宣传引导,壮大消费公平监督力量。三、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维权主张,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相关单位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守护安全底线,共促消费公平,打响“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灵丘品牌,形成全社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大格局,为推动灵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活动现场,为灵丘县龙河饭庄、精之益眼镜店、裕恒副食贸易栈、万嘉喜糖铺子、山西携程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灵丘青年北路营业部、晋银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金百合中餐厅、金泰源汽贸有限公司、钻祥珠宝店、红飞酒业共10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颁授了荣誉牌匾。
龙河饭庄负责人刘忠孝代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言,表示要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诚信经营,让老百姓放心消费。此次获得荣誉牌匾的十家示范单位由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的。评选“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对带动灵丘县各经营主体规范诚信经营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带动大批经营单位争优创先,有效提升灵丘县消费场所的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灵丘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灵丘县支行组织县城各银行共同参与宣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维权工作知识展示等多个服务点,并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活动以接受投诉举报、发放宣传资料、有奖问答等方式开展,上寨、东河南、石家田、独峪、赵北等6个乡镇分会场也同步开展。
此次宣传活动现场设展板18块、悬挂条幅16条、彩虹门一个。参与人员76人,出动宣传车辆10辆,播放公益广告300余次。发放《食品药品安全进万家》、《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手册》等内容的宣传资料1.8万余份。受理咨询128人次,投诉件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万元。以环保方式集中销毁了货值1.1万元的假冒伪劣产品。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是灵丘县市场监管局始终恪守的工作使命。多年来,灵丘县市场监管局、县消费者协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2021年,灵丘县市场监管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消费维权相结合,加强消费宣传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全县人民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王铎 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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