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4-02-04 13:03:50来源: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1月16日-1月30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6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牛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福景居小吃店
存在后厨有积水,墙壁有破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丰肴众膳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味浓情浓小吃店
存在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蒙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春来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食品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内容、版权和其他相关问题,请速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尽快处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