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公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制止餐饮浪费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倡导社会文明、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餐饮浪费,积极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社会氛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纠正、查处了多起食品经营者浪费食品的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幼儿园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案
2023年3月27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反食品浪费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幼儿园未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也未在单位食堂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二、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部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7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进行反食品浪费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小吃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三、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新技术开发区某自助烧烤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2月27日,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新技术开发区某自助烧烤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大厅内客人就餐结束后剩余菜品较多,且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四、辽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文圣区某拌饭馆、某鸭记店等4家餐饮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9日,辽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圣区某拌饭馆、某鸭记店、某铁板烧料理店、某火锅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上述4家餐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五、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兴隆台区某水饺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26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兴隆台区某水饺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罚。
省市场监管局倡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理性消费、按需点餐,积极参与“光盘行动”,弘扬勤俭节约美德。同时,餐饮经营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诱导、不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坚决制止“餐桌上的浪费”。
(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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