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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流通“亮剑” 处罚涉粮案件逾千例

2023-03-02 12:30:30来源: 中国商报网

2021年6月至2022年年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开展全国粮食流通“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3月1日,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表示,已有拖欠售粮款、违反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等1022例涉粮案例被查处,处罚金额、力度均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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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亮剑”行动中,涉粮案件最高处罚金额达到500万元。

处罚涉粮案件金额超过2000万元

钟海涛表示,“亮剑”行动法治成果显著。截至2022年年底,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作出警告以上行政处罚1022例,罚款2475.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7.94万元。无论是行政处罚的力度、案件查处的强度,还是处罚金额的高度,均刷新了粮食系统的历史纪录。

“通过行政处罚等强制惩戒手段,倒逼企业转变思想,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做到自觉守法。”钟海涛表示,“黑龙江、辽宁、河南、山东、湖南、新疆等省(区)粮食和储备部门以及湖南垂管局均作出了罚款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创历史新高。”

钟海涛还表示,“亮剑”行动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以陈顶新、擅自动用、套取资金、非法盗卖储备粮等重大典型案件,坚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总结推广案件查办经验,构建起违法违规行为的“防火墙”。

“我们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该办法能够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积极性,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效用,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端牢‘中国饭碗’。” 钟海涛说。

强化对粮食企业等主体的监管

“亮剑”行动为违法违规企业敲响了警钟。在新闻通气会上,涉及相关企业的10起粮食流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被通报。其中的中储粮某直属库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稻谷轮换以陈顶新,套取粮食价差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该企业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12.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此外,相关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粮食数据;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规定,超标准扣除杂质重量;关联交易损害国家利益;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等行为均被处以7万—50万元罚款。

另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于3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于今年内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

“相关部门将组织各级机关、各类涉粮企业以专题会议、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对照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我们将继续秉持‘亮剑’精神,对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敢于‘亮剑’、更加主动‘亮剑’,坚决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域’,努力营造粮食行业守法经营良好氛围。” 钟海涛说。

钟海涛同时表示,要充分发挥“重处罚”的威慑力,切实纠治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久查不结、过罚不当、怠于执行等不良倾向,着力避免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的发生。

(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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