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通报
自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衡阳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10+2”十二类重点铁拳行动整治,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和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了一批群众身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现发布第四批全市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衡阳炫某娱乐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水案
2022年9月,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建议书和衡东县公安局案件线索移交,对衡阳炫某娱乐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酒类经营等,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2022年6月,当事人允许未成年人陈某、毛某、刘某等四人进入该公司。该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2022年11月,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常宁市某保健品专卖店和常宁市某成人计生用品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2月,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郭某经营的常宁市某保健品专卖店内查获一批性保健品,经鉴定,虫草鹿鞭王中添加了禁用药品西地那非。在屈某经营的常宁市某成人计生用品店内查获一批性保健品,经鉴定,极品黑金刚中添加了禁用药品西地那非。上述两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后调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于2022年6月依法移送常宁市公安局。10月,常宁市公安局对上述当事人分别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立案侦查。
衡阳县城东某鲜奶三中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5月, 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衡阳县城东某鲜奶三中店经销的“伊山轻酪乳”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伊山轻酪乳”酵母项目不符合GB19302-2010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销售“伊山轻酪乳”1200瓶,售价7.5元/瓶,违法所得9000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7月,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祁东县某冷冻批发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肉类制品案
2022年3月,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对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进行源头管控,在对祁东县某冷冻批发部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营业场所进门右侧冷冻展示柜内有用白色透明袋封口包装的羊排条3包,日期:2022/02/20;精装撒尿肉丸14包,日期:2022/03/17。当事人现场及案发日均不能提供对应上述产品日期的合法有效票据、检验检疫证明、供货商资质证明。经查,该批“精装撒尿肉丸”销售52包,违法所得624元,“羊排条”销售5.747公斤,违法所得474.68元。
祁东县某冷冻批发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肉类制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销售“精装撒尿肉丸”的违法所得624元,“羊排条”违法所得474.68元,共计金额1098.68元;2.处罚款人民币130000元。罚没款合计131098.68元。
祁东县某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喜某某茶籽油”案
2022年8月,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祁东县某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喜某某茶籽油”案线索。经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喜某某茶籽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销售的“喜某某茶籽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2年11月,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的涉案茶籽油7罐,没收违法所得14214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6260元的处罚决定。
(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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