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健:解决稻香村商标冲突的基础是尊重在先权利和传承历史
12月19日,由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数字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华老字号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张健发表了题为《尊重历史传承 保护老字号商标权》的演讲。张健以“稻香村、同仁堂、张小泉”等知名老字号为例,分析了老字号商标问题产生的原因,认为尊重在先权利和传承历史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部分老字号企业在复杂的历史进程中开枝散叶,因各种原因最终产生了权利共存的局面,造成市场混乱和消费者认知上的混淆的现象,如同仁堂、稻香村、泥人张等等中外驰名的老字号也存在此现象。为此,张健认为解决老字号冲突的问题要尊重在先权利、尊重历史传承事实、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尊重历史传承事实是我们的底线,尊重在先权利是公认的常识。
尊重在先权利和传承历史是解决老字号商标冲突问题的关键
在老字号商标“张小泉案”中,法院认为在后恢复老字号的企业“不得在企业转让、投资等行为中再扩展使用其张小泉字号,被告刀剪总店对刀剪公司不持有股份时,“刀剪公司”不得在企业名称中再使用张小泉文字”。
张健认为,尊重在先权利,在后的对在先的商标品牌应给予避让。比如南北同仁堂之争,二者一脉相承,但从法律上来讲,商标所有人只能有一个。2008年,南京同仁堂选择重整品牌,全面启用“乐家老铺”,结束了同仁堂品牌的“南北”之争。“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张健说。
关于历史传承,是事实问题,有历史档案、文献、文章、著作等可查,老字号的历史是中华民族历史的一部分,任何人、任何机构均不得歪曲、篡改。北京泥人与天津泥人张案纠纷案,最高法院认为“仅凭企业成立后的采访性报道”不能认定老字号的传承,北京泥人张“1982年成立时,原告老字号具有一定知名度,行业从业人员应知,仍启用相同字号、杜撰或嫁接相关历史,具有主观恶意 ”。张健说,高院的这个判决,已经为我们解决虚假老字号与真正老字号的冲突提供了指导思路,即必须尊重历史传承事实,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不存在以和解方式篡改历史的可能性。
在“稻香村”一案中,记者检索发现在一篇《老北京“稻香村”诸字号考辨》论文中,通过稽考历史上老北京多种牌记的“稻香村”字号的史事变迁,得出结论:“今日的‘北京稻香村’作为一家全新的现代食品企业,与历史上北京的‘稻香村’老字号没有任何渊源和延续的、明确的承继关系,所谓从郭玉生、汪荣清和朱有清等再到刘振英的五代乃至六代传承谱序也是编造的、错误的,完全不能成立。”
在老字号企业的“字号”前添加区别标志不是解决老字号冲突问题的出路
“稻香村”系糕点类的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其在历史进程中正当取得的宝贵非物质财富不应当在个案中被永久性剥夺。张健认为,“稻香村”前添加地名或其它区别标志的做法,不符合历史发展的传承关系,会割裂老字号企业与历史上的文化传承关系。我们了解到在老字号企业一正膏案中法院就认为,虽老字号在持续经营,但中间更换为其它商标,老字号商标认知度也需要重新构建。消费者要重新构建对老字号的认知,相当消费者群体会对此感到疑惑,不利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播,不利于百年老店的形成及与世界各国百年老店的竞争。
张健表示,中华老字号企业纵然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诸多问题,但我们欣喜地看到,青岛啤酒、稻香村等老字号已经成长为国内一线品牌,而且成长性、口碑俱佳,成为民族品牌参与国际竞争的榜样力量。老字号企业应该团结合作、相互赋能,共同发展。商标之争不利于老字号企业的发展,要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上,把企业做大做强,共同推动民族品牌复兴,共同努力让民族品牌飘香全球,再创“中华老字号”的辉煌。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