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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上)规范食品作坊是强化食安责任的有效保障

2020-12-23 12:51:00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规模较小,主要从事传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加工活动,满足当地群众食品消费需求的市场主体。

  

  近年来,各地通过地方立法,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小作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规范和提升,探索了有益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再次强调,要加强小作坊监管工作,各省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强摸底完善建档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责任,制定小作坊摸底建档办法,建立本行政区域小作坊名录库,定期汇总小作坊总体情况。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小作坊摸底建档和动态管理,小作坊建档率要达到100%。小作坊建档应重点记录以下内容:小作坊名称、开办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生产加工场所地址、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主要原辅材料(含食品添加剂)及采购渠道、食品销售区域等。

  

  近日,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出台《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在全省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计划通过3年的努力,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小作坊监管力度,实现小作坊年度普查建档率100%,小作坊年度监督抽检覆盖率100%,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95%以上;进一步落实小作坊主体责任,促进小作坊规范提升和转型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小作坊和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引导一批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福建省提出要持续开展小作坊普查建档,做好小作坊行政审批,加强小作坊监督检查,加强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查处打击小作坊违规违法行为,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开展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培育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推进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等10项规范提升重点任务。

  

  建立小作坊食品“负面清单”

  

  为强化小作坊食品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小作坊地方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地方传统食品特色、消费习惯和食品安全状况,统一制定小作坊食品目录管理制度,建立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负面清单”。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了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负面清单”,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了小作坊生产白酒一律采用固态法白酒生产工艺,不得生产加工除自酿白酒、自酿黄酒和自酿葡萄酒及果酒之外的其他品种。

  

  同时,江西省组织食品小作坊举行公开承诺仪式,向公众表明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态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对食品小作坊开办者开展安全大培训,突出“以案说法,警示教育”主题,切实提高食品小作坊开办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小作坊量身定做行之有效的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其严格落实,强化风险管控。

  

  切实担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小作坊治理提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也需要各级监管部门切实担负责任,充分借助法律法规、考核评价、内部融合、外部协作、文化道义等多方力量,不断健全完善强化小作坊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凝聚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指导意见》指出,小作坊开办者要加强食品原料和辅料的采购、贮存和投料管理,对生产加工、产品包装、贮存销售等关键环节进行风险控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小作坊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保证生产环境卫生、生产设备清洁、生产管理合规。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明示食品安全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要督促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小作坊依法依规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告知小作坊开办者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以及应当遵守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

  

  四川省在小作坊治理提升工作中,各地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迅速行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从清理整顿情况看,四川全省共备案食品小作坊30616家,实现了全覆盖,做到了监管对象清楚、等级清楚、风险清楚。从试点工作进展看,各试点县(区)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工作特色鲜明。

  

  其中,成都市双流区通过政企合作方式,按照有利于聚集发展,有利于集中监管的原则,探索推进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攀枝花市米易县依托旅游文化、特色旅游食品等优势,推动小作坊从“加工价值”向“品牌价值”转变;泸州市泸县采取“一坊一策”和“七个标准化”的原则,推进地域特色食品小作坊建设;绵阳市江油市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南充市阆中市依托核心景区、非遗保护、中华老字号等文化资源,推进小作坊集中街区建设;雅安市名山区结合当地茶叶资源优势,把茶叶加工小作坊治理提升作为助推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

  

  此外,为加强小作坊食品生产监管,各省市场监管部门均持续发力,创新方式方法。河南省、安徽省、山东省等也在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行为,推动小作坊转型升级和质量提升。

  

  通过对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小作坊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和食品贮存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小作坊食品安全问题,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开展集中综合治理,有效提升了管理效能。

  

  北京市、上海市等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在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管服务,通过加强指导帮扶,促进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加强创新研发,引导具备条件的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推进生产加工规模化和规范化。通过加快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集聚区建设,督促落实园区管理者责任,鼓励建立统一的原料采购、食品检验、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全链条配套服务,推进生产加工集约化,实现小作坊由“小散低”向“精特美”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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