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下)11 月起北京进口冷链食品无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2020-12-02 16:54:53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
10 月 26 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北京市商务局于发 布通告,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实现对进口 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
通告要求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 营单位均需在“北京冷链”中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 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落实电子追溯码赋码、贴码等。对未 上传追溯数据的相关产品,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 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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