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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5山西晋中:全面强化疫期食品安全监管

2020-05-14 16:44:53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山西晋中食安人以身为屏障,扎实履职尽责,采取最严格、最坚决、最有效的举措,守护全市300 多万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三保”行动期间,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出“八到位”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单位食堂餐饮安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超市,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约谈。

  自疫情防控以来,晋中市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件,为全市上下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全市防控,在行动

  疫情发生以来,晋中市食安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曹治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狠抓落实,把阻击疫情和食品安全放在了同样重要的位置。

  端口前移,主动作为。各成员单位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认真传达学习市委赵建平书记在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市食安办及时出台《晋中市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倡议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消费的提示公告》、《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同志提前结束假期,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期间,晋中市共召开了3 次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议,班子成员先后5 次带队深入各县(区、市)农贸市场、超市、餐饮企业实地调研,检查食品生产和经营情况。

  重点环节,不留死角。“三保”行动期间,晋中市排查猪肉及肉制品市场,重点检查猪肉“两证、两章”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其它肉制品重点检查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未发现从事野生动物交易现象。对活畜禽交易市场进行回头看检查,同时暂停花鸟鱼虫市场、宠物店等动物交易场所。

  截至发稿,晋中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415 人次,检查各种经营场所2041 个次,经营户7627 户次,电商平台69 个次,关闭活畜禽市场24 个,平均每天检查近800 户/ 次。责令改正16 户,约谈企业123 户;晋中市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8 起,案值25.26 万元,罚款50.64 万元。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晋中食安办协调作用,同市公安、农业农村、发改、卫健、民政、教育等成员单位沟通合作,组织成员单位总结交流防控工作,及时收集汇总信息,分析研判形势,明确防控重点,对各项防控工作再安排、再动员、再部署。

  晋中市委宣传部积极协调市主流媒体刊播食品安全宣传片和疫情防控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市食安办在晋中电视台和晋中日报社发布疫情期间食品安全倡议书和消费提示公告,对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晋中日报和市场监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晋中市公安局在防控期间,细化责任到岗到人,始终保持对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市农业农村局设立了13个蔬菜临时监测点,促进“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市卫健部门加强对医院食堂,民政部门加强对福利院和养老机构食堂;教育部门加强对下一步将开学的大中小学食堂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

  晋中市各成员单位利用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在加强自身宣传的同时,发动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群众加大防疫和食品安全宣传,引导社会群众树立食品安全理念,树立安全理性消费观。

  食品抽检,拼速度

  “三保”行动前夕,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第一时间成立“综合检验服务突击队”,成立了由党员高级工程师组成的“综合检测突击队”。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时期,群众吃上健康安全的食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紧急通知》,紧急启动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针对疫情期间集中销售场的特点,晋中市场监管局安排近40 万元资金加强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快检。

  本次抽检主要集中锁定在大中型超市、蔬菜肉食店等群众消费集中度较高的重点场所,抽样内容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须的加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为主,主要包括粮食加工品35 批次、食用植物油26批次、肉制品29 批次、乳制品24 批次、酒类18 批次、饮料24 批次,共计6 个食品大类156 批次,重点检测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真菌毒素、重金属等多个重要指标参数。

  为配合抽检工作顺利开展,晋中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组建抽样党员突击队和检验党员突击队,取消节假日休假,返岗正常上班,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在食品科仅剩7 名员工在岗的情况,组织“非常抽样小组”进驻大型超市,开展“边抽样边送样”的“非常模式”。从购买样品、填写抽样单及抽样通知书到样品封存,时间紧迫,忙中有序。

  此次抽检信息全部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并将在晋中媒体和市场监管局官网进行及时公布,对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在及时采取下架、召回、封存库存食品等措施的同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切实做到“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个到位。

  “三保”行动期间,在田森超市,晋中市食安办副主任、市监管监管局党组成员秦晨在田森超市迎宾店进行检查时强调:“要严把商品入口关,对无产地、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无保质期限的油、肉、蛋等实行强制性清退、没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

  “八到位”措施 确保餐饮安全

  在疫情防控期间,晋中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八到位”措施,确保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是人员健康卫生管理要到位。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餐饮从业人员具备防护技能。

  二是场所环境、餐用具消毒管理要到位。单位食堂开业前,要对制作场所、设施设备、餐具用具、就餐场所等进行全面有效的清洁消毒。

  三是开展自查要到位。单位食堂在正式供餐前要对库存的食材,特别是节前储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对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开展排查。

  四是原料采购管理要到位。要严把食品采购关,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可溯、途径合法。

  五是就餐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单位食堂要科学改进就餐形式,避免集中就餐,提倡分散式、错时式就餐。

  六是规范加工操作行为。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操作规范》要求,按规定做好每餐次食品成品的留样工作。

  七是对重点部位、风险品种管理要到位。加强对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规模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部位的监管。严格控制高风险品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不得使用发芽土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加工食品,不得使用《药食同源目录》之外的中药材制作食品。

  八是案件查处要到位。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食堂开展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跟踪整改,对自查不到位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进行查处。要及时向单位食堂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故意实施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处罚到人。要加强与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使用野生动物的单位食堂,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超市等密集场所 严查防护漏洞

  “三保”行动期间,晋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组督查中发现,桥东街山河超市消毒记录不规范、超市入口处人员密集存在隐患;东森超市(锦纶店)个别顾客个人防护措施不规范;田森超市(安宁店)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问题。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不力超市进行约谈。2 月11 日,晋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小虎带领食品流通监管科相关人员,会同榆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人员和所属街道办事处等工作人员,对3 家超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并对3 家超市在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约谈超市负责人。单小虎副局长督导检查过程中,就进一步做好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对市委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各超市要高度,立即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局。

  二是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销售的猪肉必须查验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销售的其他冷冻肉制品必须查验动检证明。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超市工作人员对进入超市的工作人员和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检查,不测体温、不待口罩者严禁进入超市。对体温异常的,要进行登记同时上报相关部门。超市经营者要建立巡查制度,不定时对超市内工作人员和顾客口罩佩戴情况进行巡查,发现不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的,立即劝说纠正,对不听劝说的,清出超市经营场所。

  四是做好超市内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每天按时对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并如实记录消毒情况。

  五是严格落实联防联控要求。举一反三,榆次区市场局、辖区街道办事处要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加大对超市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巡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死守,坚决打赢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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