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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下)市场监管部门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线

2021-10-13 11:11:02来源: 《中国食品工业》

文 / 姜 馨

自2020年年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集中发力,坚决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来自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各地共查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0万余件,其中案值超过50万元的案件68起。生产经营过期食品、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主要违法类型。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介绍,全国各地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总结出一些典型经验,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把专项执法行动推向深入。

深挖案源高效打击

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米面粮油、畜禽类、白酒、蛋类、矿泉水和地方特产食品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采取针对性执法抽检,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从严从快从重惩治违法行为。莒县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查获1起“山寨”食品生产加工案,查扣涉案“山寨”大白兔奶糖33箱。临沂市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位于城乡接合部的八愉川味麻辣烫店铺所使用的火锅底料进行抽样检验,检出罂粟碱、那可丁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为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跑出了“四川加速度”,抓好大案严查。该局整合部门执法资源,汇集社会力量,推动跨地区、跨部门办理案件,查办并通报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疑难复杂典型案件。截至5月15日,全省共查办违法案件18448件、罚没款1.2亿元,办理案值50万元以上案件15件,移送公安机关199件。其中,吊销许可证16件,限制从业资格26人,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226万元。

行刑衔接有力执法

2020年12月12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灌装桶装水,市场监管人员联合属地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勘查,该场所为民宅,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院内散落的加工工具表明,该场所涉嫌存在非法灌装桶装水活动。

据了解,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线索互通、紧密协作,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形成了一套成功的“北京经验”,特别是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中,依托“行刑衔接”“所所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全面打击涉及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达到共同出击、捆绑作战的目的,对现场发现的涉刑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直接抓捕嫌疑人,免去了案件移送过程的各种繁琐程序,真正实现了无缝衔接,全面提升了工作效率。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执法力度,注重加强执法协作,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涉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及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90件。

“三聚力”以查促治

湖南省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总结出挖根、截流、去污“三聚力”,以查促治;市场、网络、摊点“三规范”,以管促治;抽检、办案、警示“三加强”,以打促治等多项典型经验。

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特点,采取“划分责任范围、强化网格管控,公示获证企业、强化动态管理,跟踪市面流通、倒追产品来源”等手段,查处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深挖细查“黑窝点”“黑工厂”“黑作坊”。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靶向抽查、风险排查”等手段,检查食品生产者,查苗头、找隐患、纠问题、促整改。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品种多、渠道广、源头杂”的特点,统筹线上线下双渠道,斩断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市场的途径。紧抓线上“摸清经营主体、处置投诉举报”两个关键环节,开展大数据监测,着力破解农村地区线上食品交易存在的责任认定难、问题追溯难、消费维权难、案件查办难等问题。紧抓线下农村食品流通“赶集”式、走村串户式、送货下乡式的特点,采取“随机检查、突击检查、跟踪检查”等方法,加大送货车、逢集集市和集贸市场监管力度。

针对部分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匮乏、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食品储藏保管不善,导致食品因保存不当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产生“受污”食品被推向市场的现象,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全面梳理、列举缺陷、广而告之、相互监督”的措施,要求经营者自查不卖,提醒消费者甄别不买,组织监管者严处不放,多管齐下,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向百姓。

“吹哨人”制度聚力量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创新举措,建立网络餐饮“吹哨人”制度,有效利用行业内部人士、知情人独特视角参与食品安全执法,通过建立方便快捷、安全保密的网络举报渠道,辅以举报奖励,激发行业知情人举报生产销售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商家的积极性,在不增加执法人员力量的基础上,达到了对不法分子进行有效震慑与精准打击的目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上海市食品安全网”开设专题栏目,鼓励群众监督举报。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扩大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提高奖励标准,鼓励群众举报经营制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相关违法行为。2021年1月至4月,落实举报奖励251件,发放举报奖励金额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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