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08-29 05:55:36来源: 山西日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郭玉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8月18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郭玉玺同志任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免去:
郭玉玺同志的省政协副秘书长职务;
李劲民同志的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卫东同志的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春明同志的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责编:霍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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