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监所集中开展春季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
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和疫苗有效供给 34家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展开风险排查
近期,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组织集中开展春季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确保兽药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有效供给,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为有效开展工作,中监所科学制定《2021年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后派出21个检查组,对全国34家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
此次集中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具有三大特点,首先是统筹规划实施,检查覆盖面广。实现了对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水产养殖用疫苗和近2年疫苗监督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全覆盖。
其次是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检查的实效性。落实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2021年兽药监管重点工作,安排了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水产养殖用疫苗、猪用疫苗及猪源原辅料中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国家强制免疫疫苗二维码追溯入出库情况4个专项检查。
最后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压实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生产企业自查承诺、属地监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和国家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
根据方案要求,还重点对各企业的生产车间、动物房、废弃物处理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硬件条件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对相应场所压差、压力梯度、高效滤器更换频次与检漏、空调回排风、消毒等关键环节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生产、检验用菌(毒、虫)种的保存等软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生产、检验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生物安全控制,最大限度保证产品质量和生物安全。
此次集中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表明,各企业能够按照兽药GMP等要求进行有效管理,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除个别企业外,均能够按照产品生产规程要求组织生产和检验,并对以往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中监所具体负责国家兽用生物制品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随着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企业的质量意识、生物安全意识和兽药GMP管理水平都有了一定提升,质量监管工作成效明显,进一步保障了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为维护养殖业的高质量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供稿)
(责编:霍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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