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液奶茶”有违公序良俗被叫停全部下架
中国食品新闻网讯(李红)5月17日,早前火爆南京市场的“洗衣液奶茶”被爆“全部下架”、“再也不会卖了”。
“洗衣液奶茶”,是一款看似洗衣液瓶外包装,实则内里装的泰式奶茶的饮料,这款上了热搜的饮品最早火爆于南京,是一家餐饮店推出的泰式奶茶产品,由于其包装另类,吻合年轻人猎奇的心理,另类的营销模式也得到了其他商家的效仿。
此后,在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甚至网上也开始热销,大有蔓延全国之势。
洗衣液瓶里倒出的奶茶,你喝过吗?什么味?能喝出洗衣液味吗?还是洗衣液瓶里能喝出奶茶味?不明真相的孩子能分辨出来吗?网友质疑:这种包装会不会误导孩子?从而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孩子在没有判断力的时候,会觉得洗衣液好喝,还有网友称:“看包装就不想喝了”。
对于产品引发的争议,南京这家餐饮店工作人员表示," 洗衣液奶茶 " 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投诉,也未听说有小孩发生误食洗衣液的情况。
有网友认为,现在没有并不意味着未来不会发生,这种洗衣液奶茶的创新设计是不值得提倡的,这种外包装约定俗成是装洗衣液等日用品的,如果这种创意大规模应用,很有可能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所以不客气地说,这种设计太缺德了,有违公序良俗。
目前,这三家泰式餐饮门店表示,均已下架所有“洗衣液奶茶”商品。截至目前,各大外卖平台也均无该商品出现。一家南椰里门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总公司方面要求全面下架该包装的产品,而且“以后也不会再卖了”。
此前,就有因广告标题“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而被相关部门结合《广告法》规定,认定广告标题属于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也有炸鸡品牌“叫了个鸡”就因广告过于恶俗被上海工商部门以严重违背公序良俗而罚款50万元并禁用。
《广告法》第9条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是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律师提醒商家,因“洗衣液奶茶”这种奶茶容器的外形与洗衣液瓶极其相似,又有着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这种故意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如果出了事是要依法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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