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 谨防上当!
日前,河北省民政厅发出风险提示,明确表示养老护理员无需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而是实行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制度。
近期,一些社会组织以养老护理员需“持证上岗”为由,向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收取费用,承诺为其办理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实际是培训合格证)。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职业资格设置相关规定,也影响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正常开展。
据了解,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规定了14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其中未包含养老护理员,说明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已经取消,无需凭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当前,我国养老护理员实行的是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国家通过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引导养老护理员提升职业技能和护理水平。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遴选确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对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价,合格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相关政策。
《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河北省现有3家省级养老护理员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分别是河北养老服务业协会、河北省康养产业商会和河北省家政行业协会,可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2017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前取得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及该目录公布后取得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
此外,请广大养老机构和养老护理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记者 王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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