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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廉美所售北京二商大红门肉制品不合格
系流通环节储存不当

2020-12-10 11:11:38来源: 中国网食品

近期,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1期)。

其中,北京京顺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仁和超市(美廉美超市(仁和店))经营,标称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香肘子(商标:大红門及图形标,生产日期:20200406)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8×10⁶;1.9×10⁶;2.4×10⁶;3.3×10⁶;5.0×10⁶(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大肠菌群检测值为<10;9.1×10⁴;7.6×10⁴;8.2×10⁴;<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CFU/g);1批次香卤猪头肉(商标:大红門及图形标,生产日期:20200406)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2×10⁶;1.3×10⁶;15;7.5×10⁴;<1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均为流通环节储存不当导致。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对预包装的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的菌落总数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5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对熟肉制品中的大肠菌群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不允许有超过102CFU/g的,且至少3个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据了解,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可追溯至1955年,其前身是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2019年9月,首农食品集团以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式重组,成立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目前拥有“大红门”、“月盛斋”等老字号品牌,及“穆香源”等知名品牌。同时,二商肉食集团是北京市政府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主力军,是北京市政府实施“肉蛋菜放心工程”的重点企业及北京市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9年10月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3期),辽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北京二商大红门肉食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卤猪蹄(大紅門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19-07-18)同样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20000,14000,8300,24000,96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根据2016年9月,原北京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的2016年北京市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转移地方部分)的结果信息,其中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苹果园店经营,标称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酱香猪肝(商标:樱源及图形标,生产日期:2016/4/17)检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检测值为3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80000CFU/g)。

标称山东中融东一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安定门店经营的1批次滚蛋薯片(原味风味,生产日期:20200701),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KOH)检测值为6.6mg/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mg/g。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安定门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马铃薯片》(QB/T 2686)中规定,马铃薯片中的酸价(以脂肪计)(KOH)应不超过3.0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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