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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寒鲜食品公司生产的红肠再次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此前因食安问题被责令停产

2021-12-20 10:52:52来源: 中国网食品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6期)。

其中,宁波市奉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260g/袋,“寒鲜COLD&FRESH”商标,生产日期:2021/7/24),菌落总数检测值为3.0×10⁶,>3.0×10⁶,1.1×10³,7.9×10²,3.1×10⁶(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而在今年11月,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因为生产的2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而受到行政处罚并被责令停产停业:

根据2021年11月5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标称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4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150g/袋)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该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210g/袋)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11日对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2批次不合格哈尔滨风味红肠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10.0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巴市监处罚〔2021〕92号)。

而除此之外,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另有两次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2020年10月13日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巴市监处罚字﹝2020﹞25号),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375.7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根据2020年12月23日巴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文书号:巴市监处字﹝2020﹞145号),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经抽检脂肪项目不符合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被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

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3490万元人民币,而根据该公司官网简介,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旗下生猪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另外第三方数据显示,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海。

而巴彦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集生态种植、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中央厨房配送、肉制品深加工、农产品终端专卖连锁店于一体,曾获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影响力品牌、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获黑龙江民营企业100强、黑龙江省制造业企业100强等荣誉,并被认定为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单位及黑龙江省肉类协会副会长单位。

编辑:孟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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