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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院布依泉桶装水、金沙九龙水业九龍清泉和黔泉桶装水不合格

2021-05-17 09:25:17来源: 中国网食品

2021年5月13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其中,标称贵州省长顺布依山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中院布依泉饮用山泉水(18.9L/桶、中院布依泉、2020/8/12),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CFU/250mL;0CFU/250mL;2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值为n=5,c=0,m=0CFU/250mL。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1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企查查显示,贵州省长顺布依山泉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2020年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修订)被罚款1万元。

标称贵州金沙九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九龙清泉包装饮用水(18L/桶、九龍清泉、2020/10/12),亚硝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2mg/L,标准值为≤0.005mg/L。

标称贵州金沙九龙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泉饮用天然泉水(18L/桶、黔泉、2020/10/9),亚硝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14mg/L,标准值为≤0.005mg/L。

亚硝酸盐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水体被污染的情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亚硝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05mg/L(以NO₂⁻计)。水中的亚硝酸盐可由硝酸盐转化而来,硝酸盐有天然来源和人为来源,水体被细菌污染后,在一定温度下细菌会释放出硝酸盐还原酶,将水中的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另外如果消毒控制不当,也会导致输水系统中亚硝酸盐浓度升高。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销售的、来自贵阳数字化禽蛋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三黄鸡(2020/9/22),尼卡巴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411μg/kg,标准值为≤200μg/kg。

尼卡巴嗪主要用于预防鸡、火鸡等禽类球虫病,具有高效、低毒、性能稳定、抗药性小等特点,在饲料中使用后会在动物的肌肉和组织中产生不同程度的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尼卡巴嗪在鸡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鸡肉中尼卡巴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食用尼卡巴嗪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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