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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

2021-01-27 16:57:21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5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7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蚌埠、阜阳、宣城、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宣城宁国市汪老四山核桃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宁国汪老四天然食品(宣城)生产的汪老四山核桃(椒盐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淮北市濉溪县城北爱客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好多多饮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生榨芒果汁(果汁饮料),菌落总数、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阳市启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肉橙(其他类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质量指标问题

  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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