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工业》主办

中国食品新闻网

上海市金山区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6年07月24日来源:金山区人民政府

  网络餐饮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逃避监管,屡屡触碰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的红线。为警示行业、引导合规,现集中曝光三起外卖领域典型案例,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上海禾慕餐饮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7日,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辖区内入网餐饮单位上海禾慕餐饮有限公司的葱油海蜇丝(自制)不合格检测报告。结论显示,该菜品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要求。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不合格原因为海蜇丝浸泡时间较短、冲洗不充分导致。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海蜇原料在加工过程中常添加含铝食品添加剂,若浸泡和冲洗不充分,成品中铝残留量易超标,长期摄入可能损害消费者健康。本案提醒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制作海蜇类凉菜时,必须提前长时间浸泡,并用净水反复冲洗,确保铝残留量降至合格范围,不得因贪图方便而缩短处理时间,切实保障菜品安全。

  案例二:上海市金山区毛培虎饭店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案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辖区内入网餐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毛培虎饭店的餐饮具抽检不合格报告。结果显示,该店向消费者提供的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及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要求。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不合格原因系该店人工清洗、消毒环节中操作不规范,消杀不彻底所致。

  当事人向消费者提供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餐饮具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其卫生状况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本案中,涉事饭店未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简化作业流程,造成洗涤剂残留和微生物超标,易引发消费者肠胃不适,且存在致病菌交叉传播风险,食品安全隐患突出。本案的查处,既纠正了经营者的违规行为,也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务必严格履行餐饮具清洗、冲洗、消毒、保洁全流程规范,杜绝简化工序、敷衍消杀等问题,切实守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三:三家自配网络餐饮店配送箱卫生不达标系列案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入网餐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上海市金山区肖丽溶小吃店、上海市金山区佳德胜饮品店、上海市金山区丽新小吃店等三家自主配送餐饮单位的外卖配送箱卫生状况不达标,不符合食品安全配送规范。

  上述三家餐饮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三家餐饮单位立即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外卖配送箱反复密闭使用,易残留食物残渣并滋生细菌,造成餐品二次污染,直接威胁消费者用餐安全。相较于第三方配送的标准化消杀管理,商家自配模式存在管理松散、消杀缺位等薄弱环节,易形成监管盲区。本系列案件精准聚焦自配送卫生问题,及时消除隐患,有效完善了网络餐饮全链条闭环管理。同时,警示广大网络餐饮经营者须建立配送箱常态化清洁、定期消杀、台账留存的长效管理制度,从源头杜绝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