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明确:预包装食品拆包散卖应按散装食品管理
2026年07月08日来源:湖北市场监管
据湖北市场监管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公众关于“散装预包装食品”属性及商超拆包散卖行为的咨询作出明确答复,指出将预包装食品拆开、分装后销售,本质上属于散装食品销售,必须遵守散装食品的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超市将大包装糕点提前分装成无标签小包装进行销售的处罚依据问题,总局答复称,预包装食品散装销售,无论消费者购买前是否已称重,其本质仍是散装预包装食品销售,应当符合散装食品销售的有关规定。执法过程中需综合判断行为本质,销售散装食品的行为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对于超市将整袋预包装食品自行分装成小袋销售是否构成无证分装的疑问,总局明确指出,无论原大包装食品是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将其拆开、分装在包装材料或容器中进行销售,该食品均按散装食品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经营者必须在散装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总局同时强调,法律法规虽未禁止将预包装食品拆开作为散装食品销售,但拆包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大。因此,只有在能够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才可考虑此类操作;若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则不宜进行。无论销售预包装还是散装食品,经营者均须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