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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诫书 严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26年05月21日

据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各网络订餐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

一、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严守入门关

1.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应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建立涵盖资质审核、信息核验、日常监测等环节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2. 严格入网审查。平台须对入网商户进行实名登记、资质实质性审查和实地核查,全面核验并更新其资质、地址等信息,及时清退不合格商户,严禁“无证套证”“假址假店”上线经营。

3. 强化信息公示。平台须督促商户确保网店名称与实体招牌一致,并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资质、实体门面、实际地址等信息。不提供堂食的商户须设置“无堂食”标识,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实施“明厨亮灶”的商户应设置相应标识。

4.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平台在发现商户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收到监管部门通报后,应立即依法依规采取处置措施。对经营资质失效的商户,应立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二、严守商户经营底线,规范加工制作过程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保证线上线下食品质量安全同标同质:

1. 确保信息真实有效。须具有实体门店及合法资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伪造、冒用证照或虚构地址经营。

2. 严格实施原料控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

3. 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日开展晨检,规范着装,保持操作卫生。

4. 严格规范餐食加工制售。严格加工过程控制,规范清洗消毒,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或委托代工。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容器、包装材料,并对餐食进行有效封签,防止配送污染。

5. 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鼓励商户公开加工过程,设置专门链接标识,接受社会监督。

6. 减少餐饮浪费。鼓励商户设置“小份菜”“半份菜”,引导理性点餐,减少浪费。

昆明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相关方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履行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消费者如遇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0871-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