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河南省鲁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予处罚
2022年07月25日来源:鲁山县市场监管局

市场主体的好消息来了!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全县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7月25日,鲁山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柔性执法。
据悉,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后的一项便民措施,按期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帮助鲁山市场主体纾困,减少疫情给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鲁山县市场监管局推出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予行政处罚的措施。对未申报2021年度年报、逾期年报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主动改正,补报年度报告并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移出申请的,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下一步,鲁山县市场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和影响力,做到应知尽知、应报尽报,通过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新举措,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通讯员 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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