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对某餐饮店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营业开出第一张罚单
2022年07月13日来源: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
“餐饮店经营时,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通知警告几次了?两三次了怎么还是不改。”第一张罚单开出后,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红旗街的某餐饮店业主十分懊悔地在罚单上签了“同意”二字,并连声说“一定注意,一定改正,不会有下次了”。
为了提高全民公共卫生意识,促进餐饮服务规范文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和公众身体健康,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划片包干,压实责任,工作人员通过逐门逐店讲解,张贴告示,与业主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广为宣传,接二连三、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取得了效果明显。
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在7月7日组织开展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专项行动回头看中,发现仍有个别餐饮从业人员我行我素,拒不整改,依照简易执法程序,执法人员当场做出对红旗街某餐饮店行政处罚50元的决定,开出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山城分局第一张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罚单。
为了警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落实佩戴口罩规定,执法人员告知业主,根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第三条,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第八条对未尽到管理责任,累计处罚其从业人员三人次以上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餐饮店业主表示,一定要多学习,严要求,前面确实太大意了,今后一定按照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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