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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

2021-02-08 10:33:33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饮料、酒类、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109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7批次、不合格样品28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河源正能量更古潭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南澳县云龙泉饮用纯净水厂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日和2020年11月2日生产的云龙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东莞市亿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莲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珠海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尚谷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木薯淀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沃尔玛(珠海)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普宁广达北路分店销售的长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丰顺县福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平远县百盒鲜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八月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深圳市深夫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潮州市绿榕北路绿榕市场罗树明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潮州市湘桥区银槐海产品市场麦炎庆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东泮莲花市场孙燕平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揭阳市榕城区新湖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三目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华清村农贸市场林浩锋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华清农贸市场林春福销售的红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揭阳市榕城区林少玉食品店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八)广州易初莲花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梅州华侨城分公司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九)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五里亭广客隆店销售的紫茄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十)韶关市曲江区晓叶水产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标称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全酒和人参杞子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广州市乐乐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永甜庆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片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州市田美润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宝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绵白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清远市清城四海糖业商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东朗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朗冰片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惠客隆便利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珠海市斗门得一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山市金迪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白砂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优佰邻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2.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糖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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