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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十一期)

2024-06-13 11:02:37来源: 市监昌平微信号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农小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农小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西大街111号三层F3-50)未按要求贮存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与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孟祖君杰餐饮店(招牌:无;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孟祖村404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志在雄途商贸中心(招牌:西域美食兰州老马拉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百善镇上东廓村临498甲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东关永辉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烤冷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燕平家园14号楼4号底商〈1号〉)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半截塔金艳百货店(招牌:屯老丫东北铁锅炖;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57号院4号〈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牛小刀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牛小刀牛肉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关城角村临127-11)食品工具用具未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晋味香传统面食文化有限公司(招牌:手擀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四合新村西侧4-1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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