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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多部门联合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成效明显

2022-12-02 11:07:39来源: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三年来,南平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突出农村重点场所、重点主体、重点品类,坚持边打击、边规范、边提升,着力整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了农村居民合法权益和食品质量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南平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市级工作专班,拟定多份文件,按照“1+3”目标,逐年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多次组织公安、农业农村、供销社、商务部门及内部相关科室召开专题会议,分阶段部署安排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任务。

市级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部署系统内部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梳理“重点品种”“重点主体”“重点打击行为”三张“重点清单”,同时结合“铁拳”“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进口冷链食品”“农贸市场规范整治”等各类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公安部门狠抓内部集群战役线索,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获取行政案件信息,实施“顺藤摸瓜,由表及里”的工作方法,全力获取案件线索。

农业农村部门以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和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加强源头管控,农村假冒伪劣食用农产品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专项整治,有力打击违法行为

全市各部门强化案件督办,重大案件由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确保惩处到位。对涉案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行政违法案件,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执法部门组织精干力量紧盯不放,强化案件督办力度,确保惩处到位。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行政违法案件1068件,罚没金额986万元,向公安系统移送案件15件。

市农业农村部门以县域为单位,分区分级梳理排查农资领域和农产品生产领域问题隐患,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9件。

市供销系统对从事农资、食品经营企业,以及供销社农资、食品经营网点加强监管,共出动613人次,对85个食品生产主体、294个食品经营主体、22个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展检查督导。

三年来,全市公安机关相继结合“食安4号、5号、6号、7号”、“昆仑2019、2020、2021、2022”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假冒食品整治工作,强化证据固定和数据溯源,对重大犯罪线索,公安部门紧盯不放、强化侦审措施,用足专门手段,全力组织侦破,共立食品类刑事案件92起,破87起(其中,破获省部督案件9起,发起全国集群战役1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打掉各类“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87个,保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高压重处态势。

强化主体责任,有效规范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经营主体资质整治,强化申请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的经营范围、主体资质等现场审核,确保申请许可所需的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制度以及布局流程等符合食品安全条件。执法人员审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845户,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317户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478处问题责令现场整改,发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催办通知书256份。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南平市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措施,明确指导内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全市9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均于11月15日前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对农村地区集中交易市场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摸排,检查相关生产经营主体5.03万家次,发现问题488处,涉及标签标识管理不到位、购销过程控制不到位、卫生脏乱等,均对相关主体进行指导规范,强化食品安全主体意识。

南平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企业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三年以来,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对不能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自查不到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及时开展责任约谈,目前已开展190家食品生产企业责任约谈。通过“食安员抽考APP”的抽查考核,倒逼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升法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2020年以来,我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抽查考核的覆盖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强化源头管理,有效保障渠道发展

01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整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强化养殖用药监管,突出“一枚蛋”“一只鸡”“两头畜”“三棵菜”“三条鱼”10个重点品种,精准掌握相关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村散户基本情况,督促养殖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养殖、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三年来农业行业领域共组织4.3万人次,110个检查指导组、服务队,排查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体或对象2.7万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78个,均已完成整改。

02 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对20家种植类、15家畜禽养殖类和8家食用菌类生产企业分类建立示范基地,组织制定标准化生产规程明白纸、口袋书,举办田间学校开展技术示范观摩,推动标准化生产技术落地,强化技术指导。县(市、区)采取驻点包村,分片负责、挂钩帮扶等办法,组织专家和农技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对创建单位的技术指导,推广成熟、高效、安全的种植(养殖)技术和质量管控等知识。

03 签订公益服务协议

市供销社与省茶叶质量检测与技术推广中心签订了“茶叶技术公益服务合作协议”。每年为我市茶企、茶叶合作社等提供免费质量安全检测100批次,并出具相关检测结果或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目前已有8个县(市、区),47家农民合作社、企业共100个茶样申请送检,助力“三茶”融合发展。

04 实施质量兴农计划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三年以来,全市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1个,累计获得有效“三品一标”认证产品69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420个,绿色食品217个,有机食品5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个。13个品牌荣获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5个品牌荣获福建省十大区域公用品牌称号。

05 创建国家标准基地

武夷山竹笋、顺昌柑橘、浦城水稻、松溪茶叶成功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采取农药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扩大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面积。全市成立统防统治组织90个,实现统防统治面积达721.9万亩次。

06 构建完善乡村网络

三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结合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乡镇惠农综合服务中心和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通过整合资源、项目带动、开放办社等途径,推进乡村供销社基层网点的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乡村经营服务网络,下达525万元“保供促销工程”专项资金,创办了10家县域食品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47家乡村供销超市,1350多个乡村日用消费品配送网点,改善了购物环境,促进消费便利和农村食品安全。同时创办了12家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16家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设立了46个武夷山水优质农产品专柜(专区),畅通了农产品上行渠道,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流通水平。

07 强化专项资金支持

南平市商务局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冷链冷藏设施项目建设及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工作。2020年以来,共计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65家次,累计下达补助资金达913万元;支持冷链冷藏设施项目共计23个,累计下达补助资金达516万元。其中:2020年,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41家,下达补助资金568万元;支持冷链冷藏设施项目8个,下达补助资金346万元。2021年,支持农产品交易市场改造提升3家,下达补助资金75万元;支持冷链冷藏设施项目15个,下达补助资金170万元。2022年,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1个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下达补助资金270万元。此外,2022年南平市商务局积极争取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助资金,全市6个冷链冷藏设施项目列入全省第一批支持项目清单,计划给予中央资金支持740万元。

建立健全机制,有效提升共治水平

构建网格体系。大力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南平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南农办〔2021〕29号),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并向社会公示。南平市已建立3247个县、乡、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备254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以原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担任乡镇网格监管员,部分县(市、区)依托市食安办聘请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逐步为网格监管员、协管员配备快检仪器、防护用品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同时通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现场检查+培训”等方式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公安机关依托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开展业务培训。

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整治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南平市供销社制定了《南平市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全市供销系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为推进农村地区批发市场和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南平市市场监管局起草制定《关于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范落实的指导意见》,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措施,明确指导内容、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强农村市场治理,推动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标准》,从经营条件、人员管理、进货查验、过程控制等7个方面提出规范经营要求,并明确申报流程,引导、指导参评经营店对照标准,试点开展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南平市公安局对公安部食药犯罪侦查局最新管辖的36个罪名,逐一编写了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参考标准和侦查注意事项,形成《南平市公安机关食药环知侦查部门办案指导手册》。为规范化推进执法,明确办案依据和方法,南平市公安局制定《南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制度》,并传发《关于“有毒”饮料的打击策略与研究》《邵武市局:成功打掉一生产销售高端“假洋酒”犯罪团伙的经验启示》经验材料,切实提高办案人员食品类犯罪办案能力。(编辑 李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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